“cedolare secca”是一种可选制度,包括支付替代所得税和附加税(对于来自财产收入的部分)。此外,租赁协议的登记和延期通常需要缴纳的登记税和印花税。
Cedolare secca不能代替租赁转让或终止合同的登记税。
*这个选项涉及自然人,他们在从事商业、艺术和职业之外出租的财产的所有权或物权的持有人。
2020年预算法已确认租赁协议的 "cedolare secca"(统一税率)税率为10%。
如果房东选择了 "cedolare secca "制度
· 房东对总租金收入适用替代税。
· 租金收入与IRPEF不再相关(但仍必须在申报中注明,以确认拥有相关的收入利益,如确定Isee家庭收入总和指数)。
普通合同的cedolare secca税率为21%,有约定租金的合同为10%
可以从cedolare secca中受益的房产是那些属于A1至A11地籍类别(不包括A10)的出租住宅和相关附属物:
· 与住宅一起出租
·如果附属物的租赁合同是指住宅的租赁合同,并且附属物突出显示,则根据单独的合同进行出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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